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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“药品质量诚信单位”的决定 | |||||
作者:admin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178 更新时间:2010-1-4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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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“药品质量诚信单位”的决定 各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单位: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开展“三创四心”行动的意见》的精神,按照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《关于评选莱阳市“药品质量诚信单位”的实施意见》(莱食药监[2009]13号文)要求,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6月份开始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“药品质量诚信单位”的创建活动。通过开展这次活动,加强了各涉药单位的内部管理,健全了管理制度,提高了服务质量和诚信度,广大群众的药品质量满意度进一步得到提升。 为表彰先进,现授予“烟台市莱阳中心医院”等8个单位2009年度“药品质量诚实单位”称号。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励,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同时,各涉药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,积极适应新形势、新要求,求真务实、争创先进,为实现市委、市政府提出的“三年大变样,五年翻一番”的奋斗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! 附件:“药品质量诚信单位”名单 莱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
莱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“药品质量诚信单位”名单 烟台市莱阳中心医院
莱阳市中医医院
莱阳市江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
莱阳亚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山东鸿杰药业有限公司
莱阳市谭格庄中心卫生院
莱阳市康泰大药房有限公司
莱阳市盛达药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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